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评定以下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现公示如下: 一档: 朱丹炜 陈丹丹 陈玉叶 方美佳 虞菲楠 周建丹 李冰茹 叶青青 吴雪玲 鲍� 黄桂芳 范立琴 夏珍惠 黄烨龄 兰宝圆 伏宏杰 李晔 吴晓丽 周慧君 方婷婷 邵艳霞 狄云霜 陈巧巧 陆海琴 谢婷婷包晓芬 陈雨若 徐雅娟 仲圣瑜 杨金花 许城丽 方雯倩 兰陈宣 高丽桔 高晓妹 二档: 崔聪聪 黄英俏 边培玲 吴芸 应婷婷 黄云芳 李杰 刘亚萍 范凌静 袁丹 黄宁晓 陈盼婷 潘婷 叶倩倩 阙艳芳 陈艳艳 黄丹 徐建芬 何丽娟 楼杭晶 沈英 袁为峰 何娇 周海媚 郑诗燕 吴建山 钟仙娟 卓连芹 马冬艳 孙国女 何紫烟王晓霞 徐雪琴 留亚芬 陈琪婉 施杨华 王晓英 吴华倩 何晨雯 陈斌 魏俊鹏张李烨 田静 黄洲波 林双双 葛娇 富智鸿 杨超超 吴欣月 王婷婷 周菊 史迪儿 李玉婷 雷雨思 陆梦婷 吴凯玲 王军艳 段景笑 齐茜茜 徐佳银 黄瑶琴 陈艳萍 柯琳琳 童卿 吕梦婷 叶敏 裘聪聪 竺亚均 柳雅琼 童庆 赵晓娜 严菲菲 王翠红 金丽琼 胡转红 魏旭利 葛雨航 徐晶晶 陈丽丽 汪章丽 黄金招 李姣蓉 朱蔡琳 林姿姿 程杭艺 张丽媛 柳海燕 徐鑫玉 叶子 沈汐汐 季蒋燕 徐丽姝 吴碧霞 吴冰冰 徐周颖 黄月萍 马丽卿 周小娟 吴小芬 王静 张水兰 黄丽颖 陈婷婷 王淑珍 任珍 朱静静 林怡琴 陈青青 缪佳琪 姚丽萍 詹伟洁 陈旭旭 王静爽 李佳佩 豆金艳 陈双 唐可 王颖姣 傅春霞 徐妃 刘娟 徐妙君邵俊樱 徐诗蕾 陈丽丽 叶秀燕 胡倩倩 余巧艺 徐丹 余丽芳 邢欢 鲁双双赵玲玲 李侠霏 汪少炬 李曙琪 黄圆倩 查琦 王楚 姬雪洁 曾现丽吴婷 王小姝 谢梦益 王丽燕 何倩 何红霞 张凤娜 公示期从2014年11月7日至2014年11月11日。凡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人文旅游系辅导员办公室室反映。 联系电话:81062609 地点:教师楼407办公室